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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下的標題是今天晚上小組聚會要求的 - 給大家從馬可福音裡出個選擇題。

我上網搜了下,突然看到這個血漏女人的故事大有感觸:

25 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, 26 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,又花盡了她所有的,一點也不見好,病勢反倒更重了。 27 她聽見耶穌的事,就從後頭來,雜在眾人中間,摸耶穌的衣裳, 28 意思說:「我只摸他的衣裳,就必痊癒。」 29 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,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。 30 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,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,說:「誰摸我的衣裳?」 31 門徒對他說:「你看眾人擁擠你,還說『誰摸我』嗎?」 32 耶穌周圍觀看,要見做這事的女人。 33 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,就恐懼戰兢,來俯伏在耶穌跟前,將實情全告訴他。 34 耶穌對她說:「女兒,你的信救了你,平平安安地回去吧!你的災病痊癒了。

 

以下是我的批註:

當我們臨到一個很絕望的環境的時候,是否也有這種體驗?相信主耶穌的能力只需要一個意念之間即可做到全能醫治,相信祂不需要大費周章的開刀問診,而是眨個眼揮個手,這事就能成就。

這個血漏的女人也如是,她很單純的相信只要觸碰下耶穌的衣服就夠了,不需要額外的任何行為,甚至耶穌和其他人都不需要知道,她認為她只需要悄悄的觸碰耶穌一下她的疾病即可被治愈。

然而耶穌卻看似大費周章的在眾人面前把她揪了出來,為要當面告訴她她的病已經得到痊癒– 這個舉動可以讓她成為耶穌的見證,同時也讓眾人知道這個被視為不潔的人已痊癒,大家應該接納她。

耶穌在眾人面前並沒有稱她為“女人”、更沒有稱她為“這個血漏的女人”,而是親密的稱呼她為“女兒”,顯示了耶穌對她信心的讚賞– 從被拒絕到被接納,全只因為信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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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對這章特別有感觸呢,是因為昨天帶饅頭去眼科複診。

每一次在去看醫生的路上,我都會有個迫切的禱告,而我想這個心情其實並不難懂,也特別相信神會理解。

每一次我都會在禱告裡跟神說:主啊!我們都不需要多、不需要完全的沒病沒痛,我從來沒有懷疑過一丁點你醫治的大能,我知道真的是你意念轉動間就能成就的事。

所以主啊!我有所求,我為我的孩子得醫治而求,求一點碎渣子般的奇跡,因 我知道就光這一丁點就夠我們一輩子用!

這個心情,我想跟那個血漏的女人有點相像吧! 

都是相信,以基督的大能,碰一下他的衣角就能得到醫治。 而最後也確實是如此,只不過她是憑著信心得勝。

 

我不禁問問自己,自己雖然真的相信主的能力,但是信心真的足夠嗎?應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未知呢?

對我而言,我會問神:主啊!我相信,但是只不過是誰說只要信就會凡事都有呢?你總有你的安排和你的意思,並不是我求讓饅頭眼睛重見光明他就立刻能看見的。

那,我應該要如何去面對有可能的醫治或是遲遲沒有到來的醫治呢?

這樣,又算是有信心還是沒有信心呢?

這一方面真的還需要學習啊!

 

只是,我最要做的是繼續的感恩,為事事感恩,感恩在一天的最後我總是有個對象可以訴說以及表達感恩。

常常我還是被罪惡捆綁,到一個境界是自己都很不想面對自己。

但是每一次,主都沒有對我掩面,他還是這樣看顧我,對我說話、對我表態。

那個小心眼的,自始至終只有我自己。

 

都不需要細想就能指出n個地方是自己需要被潔淨和學習的地方。

包括自己的小心眼、壞脾氣、見不得他人好。。。等等諸如此類的壞性情,求主幫助我一一擊破。

 

PS:饅頭最後看診結果是眼睛持續在恢復中,但是視力是不會再恢復了,永久損傷。

我依舊和神做了同一個禱告:主啊!我知道醫生說不能,但是我還是要請求你的看顧和醫治,因為在你萬事都能!

 

Amen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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